基督教聖恩會

傳道者言 (2011年7期) –「我與你」

卓輝傳道

2011年4月10日

一篇關於「靜心」的人生哲理文章在網上流傳,作者認為人要認清天下只有三件事。一是自己的事,諸如:上班與否,愛吃什麼,開心失望,幫助人否… ,自己能安排的皆屬之。二是別人的事,諸如:小肥好吃懶做,小儀婚姻失敗,知己不滿意我,我幫助他人但他人以惡相待……,別人在主導的事情,皆屬之。一是上天的事,諸如:風暴、地震、戰爭……,人能力控制以外,屬上天管轄範圍。作者認為,人的煩惱正出於:忘了自己的事,愛管別人的事,擔心上天的事。所以輕鬆自在很簡單:打理好自己的事,不管別人的事,不操心上天的事。這正是作者對「靜心」的詮釋。

這樣的論述似有非常道理,但道理背後的理念,壓根兒是傳統中國人的思想『各家自掃門前雪』所影響。我管我的;你有你的,河水不犯井水。這不是人與人之間產生最少衝突的生活方式嗎?這不應是最和平共處的理想國嗎?

當代著名猶太藉宗教哲學家Martin Buber 1923的作品:“ I and Thou” 一書提出人與世界的關係。人不可能孤立地存在,而是需要在:「我 - 你」(I-Thou) 或 「我 - 它」 ( I-It) 的關係中才會存在。簡單來說,「我 - 你」(I-Thou)是一種人與另一主體 (人或神) 的關係,而「我 - 它」( I-It) 是一種人與物的關係。Martin Buber認為,「我 - 你」(I-Thou) 是一個對話交流的關係,透過互動溝通而認識自己與對方,彼此既是存在分別卻同時是互為連繫;既有差異分割,卻同時互為緊扣的奇特關係。

「我 - 你」(I-Thou)的關係,其實也反映上主創造世界中「人與人」的關係及「人與神」的關係。上主創造的每一個生命是獨一無二,與其身邊的「他者」是全然不同,但我們透過彼此的對話交流而認識對方、認識自己,「人與人」的關係彼此建立。更為重要的是,我們因為上主的引導而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得以經驗「人與神」關係,努力追求認識上主的神性及人性,以求在我們的生命中活出主的性情。因此,「人與人」、「人與神」的關係建立正是我們的信仰及生命歷程,是生命成長不能缺少的必然階段。

聖經說:「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 也要顧別人的事。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。」 (腓立比書 2:4-5) 主耶穌、自己、別人,三者的關係互動互存,推動我們生命不斷演進。我仍在思索祈求中,仍在學習交流中:在肯定自我、認識他者、對話交流、擇善放下、尋求異同的不同階段中尋求認識自己、認識他者、認識主耶穌基督,最終能讓上主的心意成就,讓他的旨意得成。